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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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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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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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程序如何加强律师作用 民事诉讼上诉期间是多久

添加时间:2022年9月26日 来源: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dyxslaw.com/

 陆铭,东阳著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再审程序如何加强律师作用

在有些地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被一些上访所困扰。在这些上访中,涉及刑事再审申诉的占相当比例。一些是应当到司法机关去申诉,未申诉而直接上访,一些是因申诉被驳回而上访,还有一些是既到司法机关申诉又同时上访。为了引导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无谓的上访,在刑事再审程序中完善律师代申诉制度,就成为理论和实践上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刑事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申诉制度,是指在刑事再审程序中,在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下,由律师为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请求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制度。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为了落实和保障公民的申诉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申诉、不起诉申诉和再审申诉等三种申诉,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刑事申诉制度。但是,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了在侦查阶段中律师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的申诉,而对其他两种申诉。仅在辩护与代理一章中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程序中并未涉及,需要进一步细化。

对于再审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仅规定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诉,但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是否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并无相关法律加以规定。因此,刑事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申诉制度还存在许多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

虽然刑事再审申诉并不能直接启动重新审判,但是它仍然是刑事再审程序中的重要诉讼活动,具有诉讼行为的性质。因此,与其他两种刑事申诉相同,也非常需要律师的参与。通过刑诉法规定审判监督程序是参照一二审程序进行这一规定,我们也可看出,审判监督程序律师是应当参与诉讼的。而且,在实践中,申诉人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刑事再审申诉的情况也比较普遍。但是在律师在刑事再审申诉中的诉讼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与可以开展的工作范围等多个方面到目到为止都还是空白。

在刑事再审程序中完善律师代申诉制度,首先需要确立律师在代理刑事再审申诉活动中的诉讼地位。

从总体上来说,在代理这种诉讼活动时,律师应当具有诉讼代理人的地位。但是,与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中的诉讼代理人不同,这种诉讼代理人具有非常复杂的情况。它可能是原审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代理人,也可能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代理人,还可能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代理人。当然,这里需注意的是,这种诉讼代理人与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也有所不同,因为后者指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

在确立了律师在代理刑事再审申诉活动中的地位后,需要进一步明确他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与可以开展的工作范围。

在代理原审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时,律师应具有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这决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享有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当然,尽管刑事再审申诉与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情况有所不同,但代理申诉的律师也应当享有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职务保障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获得通知的权利等。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所应承担的义务与其他诉讼阶段中辩护人的义务基本相同,律师开展的工作范围是由前述权利和义务与申诉人的授权范围所决定的,例如,写申诉书、会见在押罪犯、调查取证、提交申诉书等。在代理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诉时,律师应具有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这决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享有诉讼代理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详细地规定了辩护人所应享有的权利,但却忽视了诉讼代理人应享有的一般权利,对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一般权利未作出任何规定。





民事诉讼上诉期间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上诉也会受时间期限的规定,就上诉期限是多久的回答如下:




  一、民事上诉期限是多久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一审法院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十五内提交答辩状,一审法院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然后,整理卷宗,连同上述材料送中级法院。这样算起来,就是40多天。


  只要你的上诉未超过上诉期限,法院是绝对要受理的,不像一审那样,还要进行案件的受理审查,所以二审法院一般是不会发案件受理通知书的。你就等着二审的开庭传票吧,注意在法定期限内交好上诉费,否则会作为撤诉处理,还有,上诉应当是书面的,不能用口头形式。 2、综上所述,二审实际上没有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立案程序,我国的立案审查专指一审,因此只要当事人没有超过上诉期限,二审法院的受理是绝对的,也就不存在立案期限的问题,但二审法院的审判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结束。 相关法律: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状递交后,一审法院应向上诉人发出交纳上诉费的通知,通知上诉人去交纳上诉费用,然后上诉人将交费票据复印件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再将一审案卷及相关材料报送给上级法院立案庭,立案庭进行一般形式审查,然后确定立案与否,如果立案庭确定立案,会将案件转送到具体的业务庭,交通事故案一般是在民一庭,然后业务庭会将案子交给具体的承办法官,再然后法官会通知双方开庭。这是整个上诉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的一般流程,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这样看来,似乎是5+15+5=25天,但实际上还要考虑案卷在途时间,因此,具体时间不太好确定,一两个月都是常见的。


  二、民事案件可上诉几次


  只要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的次数没有限制,但还是要符合我国的两审终审制。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以上是就民事诉讼上诉期间是多久进行的整理回答,希望能帮助大家。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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