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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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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管辖机关是谁 告诉才处理案件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7日 来源: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dyxslaw.com/

  陆铭,东阳著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案件的管辖机关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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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在发生之后就会有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介入,进而进行案件侦查。但有的时候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有些又是检察院侦查。到底刑事案件的管辖机关是谁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事案件的管辖机关是谁

刑事侦查指研究犯罪和抓捕罪犯的各种方法的总和。 刑事机关力求查明罪犯使用的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罪犯本人的身份,以及查明被害人的身份,同时还可能要寻找和询问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上规定由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军事部门自侦的案件,其余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但是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分工。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案件性质、罪行轻重、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涉及面和社会影响以及各级法院地位、职责、条件等。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全国百分之九十的一审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述就是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机关的具体介绍,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实践中,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来行使立案侦查权的,只有少部分的案件是由检察院侦查,并且还有一分部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梅州律师。

告诉才处理案件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告诉才处理案件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2、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

3、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入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犯罪事实清晰,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讯;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增补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归自诉,或者裁定驳归。

4、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5、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归起诉。

6、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之规定,以下案件告诉才处理。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1、自诉案件应于1个半月内审结,届时不能审结的,报庭长、院长审批。

2、对当事人羁押的,应按公诉案件的结案要求,于1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3、附带民事诉讼的,参照民事诉讼相应的审限。

4、按自诉程序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理后认定属于公诉案件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刑事案件的管辖地也是秉承着便于司法机关调查的原则来确定的,所以刑事案件的管辖地绝对不是原告迁就被告。也许被告长期都不在犯罪行为发生地居住,可是在法院调查清楚了的情况下,案发地法院有权签发逮捕令,当地法院可以和外地司法机关协助配合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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