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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新婚夜命案”开庭

添加时间:2013年5月1日 来源: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dyxslaw.com/
疑新娘在KTV内遭非礼,新郎欲讨公道被刺死。备受关注的金城江“5.6新婚夜命案”于2013年2月1日上午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5月6日,是陆某托付一生幸福的日子,为了庆祝美好的未来,当晚就在金城江区夜色金都KTV请亲朋好友欢唱一场,但她命运却在21时40分许发生了转变。每个当新娘的人都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时刻,当她来到包厢外面时感觉被人摸了一下臀部,于是她就对其朋友覃某说在包厢门口附近过道上被人摸了臀部。被摸时刻,韦某和其朋友正好下楼经过这一包厢门口。覃某即追上前质问韦某等人是谁摸了陆某,韦某否认并下楼。覃某遂跟随韦某等人到了夜色金都大门对面的马路边,要求韦某等人赔礼道歉。韦某声称自己没有摸过陆某,与覃某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韦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覃某乱捅,捅中了覃某的左臂、左腹部及背部。此时,陆某的丈夫、被害人简某赶到现场见状即与韦某扭打,扭打中韦某持弹簧刀捅中了简某的面部、胸腹部。韦某逃窜不远即被赶到现场的巡逻民警抓获。还没来得及享受甜蜜的生活简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覃某受轻伤。

  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间接故意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简某的家属及被害人覃某作为原告方出庭,向法庭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韦某赔偿原告方的经济损失。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数度落泪,要求从重判处被告人韦某死刑。

  庭上,被告人韦某供认其捅死被害人简某的事实,其称愿意赔偿原告方的经济损失,请求被害人家属原谅,并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韦某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提出韦某的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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