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联系电话:0510-82709327-857
律师信息
陆铭-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照片展示

陆铭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771178753

  •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五湖大道9号蠡湖科创中心A楼22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盗窃骨髓是否构成盗窃罪?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来源: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dyxslaw.com/
  沈阳某医生在病人被麻醉的情况下****其骨髓一事披露后,对这种行为如何定性,众说纷纭。一种意见认为,此种行为属于立法空白,人体组织在刑法上不被视为独立的财物,因此不能以盗窃罪对其定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骨髓等人体器官在脱离人体之后,就可以被支配、占有,成为了独立之物,医生****骨髓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病人对骨髓的占有利益,从而侵犯了他人的所有权,可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笔者认为,刑法并没有对盗窃罪犯罪对象即“公私财物”的范围加以任何归纳、列举、明确,因此,根据财物的三属性特征,可以认定骨髓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有经济价值的可支配之物,盗窃骨髓构成盗窃罪。
  财物的三属性,是指财物的经济属性、物理属性、法律属性。从财物的三属性来考察,盗窃罪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三种特征:1、从财物的经济属性分析,盗窃对象必须具有经济价值。没有经济价值之物不能作为盗窃罪的对象。2、从财物的物理属性来看,盗窃对象应当是能被人们通过秘密手段支配或者转移的独立之物。如果非为独立的可支配之物,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3、从财物的法律属性来看,盗窃对象应当是未被法律排斥的他人财产。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盗窃对象应当是“他人财产”,二是盗窃对象应当是未被法律排斥的财产。下面根据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来分析骨髓也符合财物的本质特征。
  一、财物的经济属性
  财物的经济属性,是指财物的经济价值,即财物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具有经济价值性,这一点为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同。因为,对于盗窃人来说,其通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从而满足自己物质上或者精神上的需要,这就决定了盗窃人选择的“对象”应当具有一定的客观价值,否则,它不仅不能满足犯罪人的主客观需要,也不会对被害人造成任何损害。
  而评判一个物品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及其大小,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评价标准的客观性。通常认为经济价值是指能够用客观的价值尺度衡量的经济效用。某种物品是否具有经济价值,主要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来体现。但是经济价值不等于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某些物品是禁止流通物,不能因为它们不能进入流通流域,没有价格而否定其经济价值。二是评价标准的发展性。必须承认,经济价值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和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以及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对某一特定物品的供需量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三是判断财物有无价值应当按照立法规定和社会一般认识来理解。因为对构成犯罪与否的判断属于国家对危害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每个犯罪的构成要求的含义都是由立法者根据社会一般理解预设在法律之中的,司法者只能根据立法的精神和社会一般认识来理解法律。

联系电话:13771178753

Copyright 2018-2024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