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联系电话:0510-82709327-857
律师信息
陆铭-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照片展示

陆铭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771178753

  •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五湖大道9号蠡湖科创中心A楼22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添加时间:2014年1月3日 来源: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dyxslaw.com/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特点如下:(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1)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
  (2)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联系电话:13771178753

Copyright 2018-2024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