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宜阳县法院就一起拐卖儿童案件公开审理宣判,不仅对拐卖儿童者判处有期徒刑8年、10年,买主也因收买被拐卖儿童获刑6个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这是河南首个判处收买被拐儿童者实刑的案件,今后河南法院系统将加大对收买妇女儿童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下重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此案中被拐留守儿童翔翔(化名),今年快4岁了,爸妈在外地打工,跟着爷爷奶奶在老家宜阳县张午乡生活。2012年11月13日下午3时许,翔翔的爷爷要干活,翔翔被送到奶奶和村里老人聊天的地方。爷爷刚走,翔翔就偷偷跟出来了。因为没追上爷爷,翔翔一个人站在路边哭了起来。此时,家住郑州荥阳一对夫妇王某和马某,开车路过此地,看见路边的翔翔独自一人,妻子王某让丈夫马某停车,趁四周无人,把翔翔抱上车后带回家。
11月22日,经熟人介绍,王某和马某将翔翔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伊川县农民杨某。
2012年12月13日,宜阳县公安局侦破此案,将翔翔解救回家。
近日,宜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马某趁无人将暂时脱离监管的翔翔抱走,属偷盗行为。之后又将孩子出卖,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对于收买儿童的杨某,法院认为,杨某在没核实清楚被拐儿童身份的情况下,仍以6万元的高价予以购买,应视为其明知该儿童系被拐儿童。法院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
张立勇说,河南每年审理近300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拐卖妇女儿童属于侵犯人权的恶性犯罪,必须严厉打击。对于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一定要判重刑,情节特别恶劣的,要判死刑。
张立勇说,很多人觉得收买方大多是需要孩子的农民家庭,要原谅这种行为。正是这种纵容,激发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今后,河南法院系统打击拐卖的同时,也要严厉打击买方,两头并举,才能根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