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联系电话:0510-82709327-857
律师信息
陆铭-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照片展示

陆铭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771178753

  •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五湖大道9号蠡湖科创中心A楼22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行政裁定书(提起再审用)

添加时间:2018年4月17日 来源: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dyxslaw.com/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1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行监字第××号
  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
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
×字第××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现向本院提出申诉。(
未申诉的不写此句)。
  本院经复查认为,……(简要写明提起再审的理由)。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
员会讨论决定(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的,此句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决定由本院再审的,写“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决定由本院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写“本案
指令××××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指令非原审法院再审的删去‘另
行’二字)”〕。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联系电话:13771178753

Copyright 2018-2024

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